四川企業環評驗收檢測如何自行驗收
來源:本站
發布時間 : 2021-03-18 16:47:16
四川企業環評驗收檢測工作包括如下兩個方面:
1、編制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
驗收對象: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建設項目
時間節點:竣工后6個月內,可適當延期,但總期限最長不得超過9個月。
編制單位: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技術機構
編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和審批決定等
工作內容:如實查驗、監測、記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的建設和調試情況,同時還應如實記載其他環境保護對策措施“三同時”落實情況,編制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
2、成立驗收工作組,形成驗收意見
組成成員: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機構、驗收報告編制機構等單位代表和專業技術專家
工作過程:驗收工作組現場檢查可以參照我部《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及審查要點的通知》(環辦〔2015〕113號)執行
意見內容:工程建設基本情況,工程變更情況,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驗收存在的主要問題,驗收結論和后續要求
合格條件:建設單位應當對驗收工作組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合格后方可出具驗收合格的意見
不得通過:
(一)未經批準擅自發生重大變動的;
(二)未按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審批決定要求建設環境保護設施或者環境保護設施未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
(三)建設單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行政法規受到處罰,被責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四)驗收報告不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的;
(五)存在其他不符合環境保護法律、行政法規等情形的。
信息公開:除按照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設單位應當在出具驗收合格的意見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站或者其他便于公眾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會公開驗收報告和驗收意見,公開的期限不得少于1個月
分期驗收: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應當列明分期的建設內容,明確相應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據此開展分期驗收,不得任意拆分項目
注意事項:自行驗收不是自由驗收
根據新條例,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在環境保護設施驗收中弄虛作假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者生態破壞的,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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